广东省上云上平台补贴政策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深化“互联网+先进制造业”发展工业互联网实施方案及配套政策措施》(粤府〔2018〕23号),特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到2020年,支持1万家工业企业“上云上平台”,围绕研发设计、生产管控、经营管理、售后服务等核心业务环节,利用工业互联网新技术、新工具、新模式,实施数字化转型升级,进一步降低经营成本、提升生产效率、提高产品质量、降低能耗排放、优化产业协同等;加快工业互联网应用落地,以用促建、建立完善工业互联网应用服务体系,培育200家技术、产品、模式领先的工业互联网供应商,形成20家具备较强实力、国内领先的工业互联网平台。
二、工作重点
(一)重点面向中小工业企业。重点面向量大面广的中小企业,引导企业提高数字经济转型升级意识,提升运用工业互联网新技术、新工具、新模式的信心和能力,培育新的产业链协同和产业集群发展模式,促进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
(二)重点普及初级应用阶段。重点满足行业、领域内多数企业的关键共性需求,支持企业通过使用“小而精”的应用服务产品,首先普及业务可视化、管理透明化、以及基于经验的优化,逐步提升数字化和网络化水平。
(三)重点针对生产制造环节。重点针对生产制造环节“订单”、 “交期”、 “成本”和“质量” 等核心要素,抓住关键痛点、细化应用场景,兼顾应用产品的有效性和普适性,帮助企业切实提升制造能力和管理水平。
三、服务券发放对象、奖补方式和标准
(一)发放对象
本方案服务券的发放对象为工业企业,满足以下条件:
1.在广东省内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
2.企业近5年内未出现过财政资金严重违法违规情况;
3.企业“上云上平台”涉及的内容,未获得过其他财政专项资金;
4.项目合同中已获得“上云上平台”服务券奖补的项目内容不得重复申请。
(二)奖补方式
采取事后奖补方式,对服务券予以兑现。申领服务券的工业企业先与供应商签订合同后,依据合同申领服务券;合同实施完成后,凭借及支付凭证兑现服务券。
(三)实施地点
企业“上云上平台”的实施地点应在广东省内。购买设备后服务类应用产品的,上云设备可在省外。
(四)奖补标准
1.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布“广东省工业企业上云上平台应用产品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对纳入奖补的应用产品和奖补上限等予以明确。
2.企业购买使用某一项应用产品,按照实际合同额的百分比予以奖补(A类应用奖补比例为80%,B类应用奖补比例为40%),且不超出该应用所属目录分类的奖补上限(具体奖补上限见应用产品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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