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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人才入户办理政策入户惠州惠州入户迁入咨询

更新时间:2023-06-13 10:06:11 浏览次数:52次
区域: 惠州 > 惠城
入户惠州的方式主要有三种:引进人才入户、稳定居住地就业入户(居转户)、家庭团聚入户,看看你符合哪一种?
引进入才入户条件
引进人才对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有相应学历或一定技能的非本市户籍人员。
技能型人才包括:
1.经地级以上市相关部门认证的中级技能型以上人才(中级技能型人才年龄在45周岁以下),具体界定可点击链接查看:惠州落户怎样才算是中级技能型人才?
2.本地区经济发展特别需要的特殊技能型人才和特殊专ye技术人才。
更详细的引进人才入户条件请参看:惠州市人才引进入户条件一览
稳定居住地就业入户条件
在惠东县、博罗县和龙门县3个市辖县的乡镇(街道)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并已在公安机关办理了居住登记的人员
在惠阳区、大亚湾开发区和仲恺高新区3个市辖区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居住满2年(连续办理居住登记2年或以上),且连续合法稳定就业满2年或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2年的人员
在惠城区设街道办事处地区(包括桥东街道、桥西街道、江南街道、江北街道、龙丰街道、河南岸街道、水口街道、小金口街道)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居住满3年(连续办理居住登记3年或以上),且连续合法稳定就业满3年或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3年的人员
在马安镇、横沥镇、三栋镇、汝湖镇和芦洲镇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居住满2年(连续办理居住登记2年或以上),且连续合法稳定就业满2年或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2年的人员
家庭团聚入户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嵌入本市居民常住入户
1.夫妻投靠的,以配偶有本市居民常住入户、有合法稳定住所为条件,可申请迁入本市居民常住入户。
2.未婚子女投靠父(母)的,以父(母)有本市居民常住入户、有合法稳定住所,并与父(母)共同生活为条件,可申请迁入本市居民常住入户;已婚子女投靠父(母)的,以父(母)身边无子女并与父(母)共同居住生活、照顾父(母)为条件,可申请迁入本市居民常住入户
3. 父(母)投靠子女的,以子女有本市居民常住入户、有合法稳定住所,并与子女共同生活为条件,可申请迁入本市居民常住入户。
除了常见的以上三种方式入户以外,还有以下方式选择:
购房落户
2016年11月21日之前,在惠州市范围内购买商品房(含二手房),已办理房产证、不动产权证、银行按揭购房凭证(三证有其一即可)的,本人及共同居住生活的直系亲属可以申请迁入居住地常住入户。
招(调)干调任、调动入户
经公招、公选或经省、市、县(区)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批准正式录(聘)用、调任、转任、调动到本市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的工作人员,其本人及其配偶、未婚子女可迁入本市居民常住入户。
政策性安置入户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嵌入本市居民常住入户
1.驻惠部dui军官、文职干部、士官,符合部dui有关随军条件规定的,经师(旅)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批准,其配偶、未婚子女可申请随军迁入本市居民常住入户
2. 符合安置规定并安置在本市(县、区)的部dui转业干部、转业士官、复员tui伍jun人,其本人及配偶、未婚子女可以在居住地申请迁入本市居民常住入户
3.国家、省、市政fu文件明确规定由本市安置的其他人员,可申请迁入本市居民常住入户。
回原籍入户
原具有本市户籍、在本市有合法稳定住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申请迁入本市居民常住入户
1.军ren退出现役回原籍
2.到外地就读大中专、技工学校毕业、退学、休学回原籍
3.刑满释放人员回原籍
4.非定居国(境)外且已被注销入户人员,回国(入境)后申请回原籍定居
院校招生入户
惠州市内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技术学院、普通中等职业学校和技工学校招收的属于全日制教育的非本市户籍的学生,入学时可迁入就读学校集体入户除毕业、退学等原因外,不可市内迁移。
城镇居民回农村地区入户
入户在城镇的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在村小组有合法稳定住所,长期实际居住生活在农村地区的(公务员,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在职人员除外),可在实际居住地申请迁入居民常住入户
外国人、无国籍人、华侨和台湾同胞定居入户
经批准来我市定居的外国人、无国籍人、华侨和台湾同胞,可以在合法稳定住所地申请登记本市居民常住入户
除了以上市外户籍入户,市内户籍迁移有以下情况:
惠城中心区居民:可在惠州任一区县(惠城中心区除外)根据实际居住地申请登记常住入户;
惠阳区、大亚湾区、仲恺区和惠城区居民:已连续缴纳社会保险1年以上的,可在惠城中心区实际居住地申请登记常住入户。
惠城区、仲恺区、惠阳区、大亚湾区居民:可在惠州任一区县(惠城中心区除外)根据实际居住地申请登记常住入户
惠东县、博罗县和龙门县居民:
1、已连续缴纳社会保险3年以上的,可在惠州任一辖区(惠城区、仲恺区、惠阳区、大亚湾区)实际居住地址申请迁入居民常住入户。
2、已连续缴纳社会保险2年以上的,可在仲恺区、惠阳区、大亚湾区和惠城区马安镇、横沥镇、三栋镇、汝湖镇和芦洲镇居住就业入户
一、购买商品房落户政策
2016年11月21日《惠州市人民关于印发惠州市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惠府〔2016〕169号)出台之前,在我市范围内购买商品房(含二手房),已办理房产证、不动产权证、银行按揭购房凭证的,本人及共同居住生活的直系亲属可以申请迁入居住地常住入户。
此次新政意义:取消购房入户并明确截止点为2016年11月21日。
二、引进人才落户政策
引进人才对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有相应学历或一定技能的非本市户籍人员。
技能型人才包括:
1.经地级以上市相关部门认证的中级技能型以上人才(中级技能型人才年龄在45周岁以下)
2.本地区经济发展特别需要的特殊技能型人才和特殊技术人才。
三、优化惠城区落户政策
惠城区落户因地区不同分为两种情况
1.惠城区设街道办事处地区(包括桥东街道、桥西街道、江南街道、江北街道、龙丰街道、河南岸街道、水口街道、小金口街道)的落户政策,在上述地区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居住满3年(连续办理居住登记3年或以上),且连续合法稳定就业满3年或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3年的人员,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直系亲属可以申请迁入居住地常住入户
2. 马安镇、横沥镇、三栋镇、汝湖镇和芦洲镇的迁入落户条件参照惠阳区、大亚湾开发区和仲恺高新区3个市辖区的政策执行。
四、全面放开放宽群体落户限制
对象:农村学生升学和参军进入城镇的人口、举家迁徙的农业转移人口和新生代农民工
意义:促进有能力在城镇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农业转移人口举家进城落户
全面放开对高校毕业生、技术工人、职业院校毕业生和留学归国人员的落户限制,全面实行农村籍高校学生来去自由的落户政策。
高校录取的农村籍学生可根据本人意愿,将入户迁至高校所在地,毕业后可根据本人意愿,将入户迁回原籍地或迁入就(创)业地。
五、全面放开惠东县、博罗县和龙门县落户政策
在惠东县、博罗县和龙门县3个市辖县的乡镇(街道)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并已在公安机关办理了居住登记的人员,本人及共同居住生活的直系亲属可以申请迁入居住地常住入户。
六、进一步放宽惠阳区、大亚湾区和仲恺区落户政策
在惠阳区、大亚湾开发区和仲恺高新区3个市辖区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居住满2年(连续办理居住登记2年或以上),且连续合法稳定就业满2年或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2年的人员,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直系亲属可以申请迁入居住地常住入户。
《惠州市推动非户籍人口在城市落户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办公厅关于印发推动1亿非户籍人口在城市落户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6〕72号)和《广东省人民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推动非户籍人口在城市落户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府办〔2017〕24号)要求,推动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等非户籍人口在城市落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四个坚持、三个支撑、两个走在前列”为统领,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以人的城镇化为核心,以理念创新为先导,以体制机制改革为动力,紧紧围绕工作目标,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加速破除市内城乡区域间户籍迁移壁垒,加快完善财政、土地、社保等配套政策,积极有序推进非户籍人口在城市落户。“十三五”期间,全市户籍人口城镇化率力争每年提高1个百分点以上,户籍人口城镇化率与常住人口城镇化率差距比2013年缩小2个百分点以上;2015年到2020年期间,完成不少于10万本市农业转移人口和40万异地务工人员落户城镇任务。
二、进一步拓宽落户通道
(一)全面放开放宽群体落户限制。
以农村学生升学和参军进入城镇的人口、举家迁徙的农业转移人口和新生代农民工为,促进有能力在城镇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农业转移人口举家进城落户。
全面放开对高校毕业生、技术工人、职业院校毕业生和留学归国人员的落户限制,全面实行农村籍高校学生来去自由的落户政策,高校录取的农村籍学生可根据本人意愿,将入户迁至高校所在地,毕业后可根据本人意愿,将入户迁回原籍地或迁入就(创)业地。(市牵头)
(二)全面放开惠东县、博罗县和龙门县3个市辖县落户政策。
在惠东县、博罗县和龙门县3个市辖县的乡镇(街道)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并已在公安机关办理了居住登记的人员,本人及共同居住生活的直系亲属可以申请迁入居住地常住入户。(市牵头)
(三)进一步放宽惠阳区、大亚湾开发区和仲恺高新区3个市辖区落户政策。
在惠阳区、大亚湾开发区和仲恺高新区3个市辖区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居住满2年(连续办理居住登记2年或以上),且连续合法稳定就业满2年或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2年的人员,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直系亲属可以申请迁入居住地常住入户。(市牵头)
(四)优化惠城区落户政策。
1.惠城区设街道办事处地区(包括桥东街道、桥西街道、江南街道、江北街道、龙丰街道、河南岸街道、水口街道、小金口街道,下同)的落户政策,在上述地区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居住满3年(连续办理居住登记3年或以上),且连续合法稳定就业满3年或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3年的人员,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直系亲属可以申请迁入居住地常住入户
2. 马安镇、横沥镇、三栋镇、汝湖镇和芦洲镇的迁入落户条件参照惠阳区、大亚湾开发区和仲恺高新区3个市辖区的政策执行。(市牵头)
(五)引进人才落户政策。
引进人才对象指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有相应学历或一定技能的非本市户籍人员。技能型人才包括:经地级以上市相关部门认证的中级技能型以上人才(中级技能型人才年龄在45周岁以下)
本地区经济发展特别需要的特殊技能型人才和特殊技术人才。
惠东县、博罗县和龙门县3个市辖县引进人才落户条件:
1. 应届普通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含暂缓就业)高校毕业生
2. 往届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人员(国家承认的非全日制教育学历人员年龄在45周岁以下)和技能型人才,已与辖县内引进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惠阳区、大亚湾开发区和仲恺高新区3个市辖区引进人才落户条件:
1. 应届普通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含暂缓就业)高校毕业生
2.往届普通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非全日制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人员(普通全日制大专和国家承认的非全日制教育本科学历的人员年龄在45周岁以下)和技能型人才,已与引进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且引进单位为其连续缴纳社会保险3个月以上。
惠城区引进人才落户条件:
1. 设街道办事处地区:
(1)应届普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含暂缓就业)高校毕业生
(2)往届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人员(国家承认的非全日制教育本科学历的人员年龄在45周岁以下)和技能型人才,已与市直属或惠城区属机关、企事业单位或合法个体工商户等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引进单位为其连续缴纳社会保险6个月以上。
2. 马安镇、横沥镇、三栋镇、汝湖镇和芦洲镇的引进人才迁移准入条件参照惠阳区、大亚湾开发区和仲恺高新区3个市辖区的政策执行。
符合引进条件的上述人才及国家、省、市文件明确规定引进的其他人才,经相关部门核准,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直系亲属可以申请迁入居住地常住入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
(六)购买商品房落户政策。
2016年11月21日《惠州市人民关于印发惠州市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惠府〔2016〕169号)出台之前,在我市范围内购买商品房(含二手房),已办理房产证、不动产权证、银行按揭购房凭证的,本人及共同居住生活的直系亲属可以申请迁入居住地常住入户。(市牵头)
(七)此方案对惠府〔2016〕169号文未作调整内容,依照惠府〔2016〕169号文执行。
三、制定实施配套政策
(八)加大对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财政支持力度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根据不同时期农业转移人口数量规模、不同县(区)和城乡之间农业人口流动变化、各县(区)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成本差异等,并充分考虑各县(区)向持有居住证人口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支出需求,对市、县级财政转移支付规模、结构进行动态调整。(市财政局牵头)
(九)探索建立财政性建设资金对吸纳农业转移人口较多城镇基础设施投资的补助机制。按照国家和省财政部门制定的相关政策要求,市、县级财政在安排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行维护、保障性住房等相关专项资金时,对吸纳农业转移人口较多的城镇给予适当支持。鼓励各县(区)实施相应配套政策。(市财政局牵头,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发展改革局等单位参与)
(十)建立城镇建设用地增加规模与吸纳农业转移人口落户数量挂钩机制。按照以人定地、人地和谐的原则,实施城镇建设用地增加规模与吸纳农业转移人口落户数量挂钩政策。实施差别化进城落户人口城镇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编制和修订时,充分考虑进城落户人口数量和流向,科学测算和合理安排城镇新增建设用地规模。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上一年度进城落户人口数量,合理安排城镇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各县(区)要按照方便进城落户人口生产生活的要求,统筹考虑各类各业建设用地供应,保障住房特别是落户人口
惠州港澳同胞回内地定居入户
原具有本市户籍、在本市有合法稳定住所,内地居民前往港澳地区定居后,自愿放弃港澳居民身份申请回来定居的,可申请迁入本市居民常住入户
《入户申请审批表》
放弃港澳身份书面声明
香港或者澳门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原件
拟定居住地房屋产权证或相关证明;投靠内地亲属的,提交亲属关系证明,拟投靠亲属居民身份证、入户簿,同意申请人投靠定居的书面声明
申请人在内地生活所需经济来源证明。如有工作提交工作证明,退休的提交退休证明和银行定期划账单,无生活来源的提交内地亲属赡养承诺书及银行定期划账单
惠州人才落户是落到集体户吗?
人才入户地址
申请人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入本人(配偶、父母、子女)的合法所有权房产立户、亲友家庭户、入本人工作单位集体户、入本人实际居住地派出所代管集体户,如无以上入户地址选择的,可申请迁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设立的人才专户。
技能型人才
1、具有中级技工职业资格(含四级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人员),且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人员。
2、具有技工以上职业资格人员(含三级以上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人员)。
3、在世界技能大赛和一、二类职业技能竞赛中获奖人员,或、省级、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人,或获得“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省技术能手”、“技师”、“南粤技术能手奖”、“广东制造人物”、“南粤工匠”、“惠州市技术能手”、“惠州市技师”等各级党政机关授予荣誉称号的技能型人才。
惠州市投资落户怎么办理?
经商投资落户:在惠州市登记注册成立的投资企业(股份制企业或个人资企业),市辖区注册资金人民币100万元以上(市辖县的投资额由各地自行制定),且注册企业已正常运转,在市区、县人民驻地镇(街)和其他建制镇有合法稳定住所的,法定代表人及其直系亲属可迁入本市居民常住入户。
投靠入户
1、夫妻投靠:配偶有本市居民常住入户、有合法稳定住所为条件。
2、父母投靠子女:子女有本市居民常住入户、有合法稳定住所,并与子女共同生活为条件,可申请迁入本市居民常住入户。
3、子女投靠父母:(1)未婚子女:以父(母)有本市居民常住入户、有合法稳定住所,并与父(母)共同生活为条件,可申请迁入本市居民常住入户;(2)已婚子女:以父(母)身边无子女并与父(母)共同居住生活、照顾父(母)为条件,可申请迁入本市居民常住入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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