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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入户流程2023入户惠州有变化

更新时间:2023-06-12 15:56:32 浏览次数:3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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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惠州行政区域内就业、经商的非东莞户籍人员,且已办理《广东省居住证》、缴纳社会保险的,可申请积分制入户。

  (一)基本条件。申请入户惠州城镇,须同时符合以下五项条件:

  1、在惠州行政区域内就业、经商的非东莞户籍人员。

  2、无违反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的规定;超生的,夫妻双方接受处理完毕满5年;其他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夫妻双方接受处理完毕。

  3、无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及其活动,无刑事犯罪记录。

  4、在广东省内参加社会保险。

  申请条件

  申请条件:根据征求意见稿,惠州人才入户

  条件准入只要具备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即可入户。对于年龄限制也大幅放宽,只要符合相关条件,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人,都可以申请入户。另外,在参保要求上也进一步放宽,有8类人才的准入是不作任何参保要求的惠州条件准入类人才入户实施细则。

  备受关注的东莞户籍改革方案正式敲定。21日上午,惠州市委书记吕业升主持召开市委常委会议,审议通过了《惠州市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对于本地户籍人群,农业入户将被取消,统一登记为居民入户,实行城乡户籍“一元化”登记管理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嵌入本市居民常住入户

  1.夫妻投靠的,以配偶有本市居民常住入户、有合法稳定住所为条件,可申请迁入本市居民常住入户。

  2.未婚子女投靠父(母)的,以父(母)有本市居民常住入户、有合法稳定住所,并与父(母)共同生活为条件,可申请迁入本市居民常住入户;已婚子女投靠父(母)的,以父(母)身边无子女并与父(母)共同居住生活、照顾父(母)为条件,可申请迁入本市居民常住入户

  3. 父(母)投靠子女的,以子女有本市居民常住入户、有合法稳定住所,并与子女共同生活为条件,可申请迁入本市居民常住入户。

  购房入户条件

  2016年11月21日《惠州市关于印发惠州市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惠府〔2016〕169号)出台之前,在我市范围内购买商品房(含二手房),已办理房产证、不动产权证、银行按揭购房凭证的,本人及共同居住生活的直系亲属可以申请迁入居住地常住入户。

  值得注意的是,在2016年11月21日以后的购房者,不可办理购房入户。

  除了常见的以上四种方式入户以外,还有以下方式选择

  招(调)干调任、调动入户

  经公招、公选或经省、市、县(区)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批准正式录(聘)用、调任、转任、调动到本市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的工作人员,其本人及其配偶、未婚子女可迁入本市居民常住入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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