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规定安置入户
1.办理条件:国家、省、市政府文件明确规定由本市安置的其他人员,可申请迁入本市居民常住入户。
2.需提供和审核的证明材料:
(1)《入户申请审批表》;
(2)国家、省或市政府的相关规定文件;
(3)申请人的《入户簿》、《居民身份证》;
(4)入户地址证件材料。
3.办理流程:县(区)公安局户政部门受理申请,并于5个工作日内审核审批,签署批准意见或签发《准予迁入证明》。
子女投靠父母
1.办理条件:未婚子女投靠父(母)的,以父(母)有本市居民常住入户、有合法稳定住所,并与父(母)共同生活为条件,可申请迁入本市居民常住入户;已婚子女投靠父(母)的,以父(母)身边无子女并与父(母)共同居住生活、照顾父(母)为条件,可申请迁入本市居民常住入户。
2.需提供和审核的证明材料:
(1)《入户申请审批表》;
(2)父(母)的《入户簿》、《居民身份证》;
(3)未婚子女投靠的,提供《入户簿》、《居民身份证》、《出生医学证明》或亲属关系证明;
(4)已婚子女投靠的,提供《入户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出生医学证明》或亲属关系证明、父母身边无子女共同生活证明;
惠州代办入户需要什么手续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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