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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高胜率房产纠纷律师违约赔偿房产过户纠纷诉讼仲裁

更新时间:2017-09-19 16:47:39 浏览次数:111次
区域: 惠州 > 惠城
类别:房地产纠纷咨询
地址:惠州市惠城区惠州大道20号赛格假日广场八楼802
:15815416029   周律师。广东邦翰律师事务所房产律师团队,坚持“法律至上、客户至上”的理念,全所每位律师都坚持以上理念,勤勉尽责,“想当事人之所想,急当事人之所急”,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全心全意为广大市民与企业客户提供的房地产法律服务。
法律知识:
合同违约金的标准
合同违约金的具体标准,法律上没有专门的说法,主要由双方当事人公平、自愿,协商一致约定即可。
但是要注意,这并不意味着当事人双方可以随意约定违约金,因为违约金过高和过低都不利于合同的履行,以及双方权益的保障。
虽然我国现行法律目前没有明确规定合同违约金约定的标准,但是为了保障合同违约金条款有效,还是有几个要注意的地方:
1、违约金的数额双方是可以协商确定的,但是具体的数额不能超过标的额的30%。
2、违约金过高或过低,都不利于双方当事人:违约金过低,弥补不了守约方的经济损失;违约金过高,既不严肃也不受法律保护。
约定合同违约金没有高限额
当事人可以自行约定违约金的数额或者计算方法,但如果约定的违约金超过实际损失30%的,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适当减少。
约定合同违约金的一般方法
一般情况下,约定违约金的具体数额应当于一方违约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数额相当。
实践中,合同违约金约定过高或过低,可以请求增加或减少。
1、合同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实际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降低。合同违约金高于实际损失30%的,既可以认定为“过分高于”实际损失。
2、合同约定的违约金低于实际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增加。
3、如果当事人认为违约金不合理的,先协商处理,协商不成,可通过诉讼等法律途径进行处理。

法律服务专业领域:建筑工程、房地产开发、房地产收购、商品房预售、商品房现售、二手房买卖、产权式酒店、花园别墅买卖、动迁房买卖、商铺销售纠纷、农村房屋买卖纠纷、购房定金纠纷、房屋拆迁安置及动迁款分割、房产抵押担保、房屋装修纠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承租公房使用权分割、房产分割继承、离婚房产分割、融资租赁等各类房地产法律服务。
  广东邦翰律师事务所温馨提示:因为社会上打着律师旗号的骗子很多,如果正式聘请律师时,千万谨记请务必要到正规律师事务所去办理委托手续,注意切勿在外委托(如在茶楼、饭馆、公园或所谓的咨询室等),以免上当受骗。
为了避免你等待咨询的时间,当面咨询律师请提前电话预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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